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环快速青白江段项目(一期)已由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以川投资备【2110-510113-04-01-540034】FGQB-03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融资(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建设规模:项目东至石板滩新都界,西至新工大道新都界,含新工大道高架段、成绵扩容互通立交节点、成巴高速互通节点工程,该段快速路全长约4.471公里,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环保绿化、交安、机电、市政配套工程、景观绿化等。
2.3 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本标段估算总投资19.85亿元。
2.4 工期:计划总工期为8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项目融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交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保修工作。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融资单位及依法不需要的除外)。
3.2 资质等级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者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③企业注册地步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3 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最低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融资单位)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融资单位)企业主体信用评价等级AA级及以上(以国家发改委认可的主体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 、远东资信评估 )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主体信用等级通知书载明等级为准)。
3.4 业绩最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