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
1. 招标条件
本 射阳智慧风电产业园艾尔姆叶片厂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处理及回填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射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拟建场地位于江苏省射阳县,南临能源路,北临高新路,西临大件路。建设用地面积为233333㎡,目前场地内为临海围填土或农田等耕植土,地表土多为未固结填土,根据设计场地范围内塘、坑及排水沟需外购土方回填(土源由承包人承担),回填土标高回填至设计高程2.10m,回填总土方量约为230000m3。现项目处于方案阶段,初定场地平整标高见平面图。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射阳智慧风电产业园艾尔姆叶片厂房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处理及回填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工程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须至少具有承担过1项大型土石方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或土方工程量为3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业绩复印件(至少提供合同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合同范围等信息的页面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合同以签字时间为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30日9:00起至2021年5月10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