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ZZX-202104FJ-006001001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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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桂乡大道棚户区改造安置社区项目(一号安置社区)一期施工项目真石漆工程 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2019〕 80号 关于桂乡大道棚户区改造安置社区(一号安置社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祺泰置业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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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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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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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一期建设范围内,主要施工内容为10栋单体及其附属工程,10栋单体层数1/16、17、18,地上层高3m。项目整体主要功能有住宅、商业、幼儿园、地下停车场、文体活动站及公变、开闭所。本次招标的真石漆工程为10栋单体的外墙真石漆涂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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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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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桂乡大道棚户区改造安置社区项目(一号安置社区)一期施工项目的全部真石漆工作内容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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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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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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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外墙涂料施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招标公告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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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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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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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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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28日 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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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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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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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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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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