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司塔城发电有限公司托里玛依塔斯风电场三期49.5MW风力发电机组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塔城发电有限公司托里玛依塔斯风电场三期49.5MW风力发电机组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新疆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塔城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新疆托里玛依塔斯风电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200MW,共分四期建设。一、二期(各49.5MW)工程已建成,三期49.5MW工程计划于2021年底前建成投产。三期49.5MW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托里县境内,与乌鲁木齐市直线距离约371公里,与塔城市直线距离约118公里,与托里县直线距离约 59公里,与铁厂沟镇直线距离约20公里。项目位于S318线附近,地势较为平坦,海拔集中在900~1100m。本期装机为49.5MW。
招标范围为采购不超过17台单机容量3.0MW及以上的成套、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可以采用混排布置方案,安装台数可相应调整,但总装机容量须达到49.5MW)。包括但不限于:1)风电机组及配套、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制造、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2)从机组安装、调试到正常运行包括集中控制系统(两套)、控制系统、监视系统、无线WIFI、在线监测系统、全量数据采集系统及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吊装工具(免费租借2套全新)、两套螺栓紧固件检验样品(免费)、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质保期服务和其他技术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内的主控柜、变流器柜和机组与主控柜之间的电线、电缆、光缆,【塔筒与基础预埋件之间、塔筒与塔筒之间、塔筒与机舱之间的连接螺栓等紧固件等】)及相关控制软硬件设备、场站监视及其应用软件、装置、接口、材料、仪器仪表、专用和吊装工具、备品备件等。3)质保期的消耗品、备品备件等。投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完成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至现场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现场试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国内技术培训,以及设计联络会和基础设计所需的风机载荷数据资料提交及复核设计成果工作,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负责风电机组调试和试运行。投标人应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关服务,并提供质保期服务。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主机或关键部分不得分包、转让。
交货期:风电机组:2021年7月(暂定)。锚栓:2021年7月。具体供货计划以招标人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国内须有单机3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业绩100台,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为240小时试运行证书。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已经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证书和型式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部分),如投标时未取得型式认证证书,须承诺在供货前取得。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5-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5-14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3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