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保能电力工程10kV及以下电力建设工程及优化电力营商环境项目施工(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受招标人保山保能电力工程的委托,现对保山保能电力工程10kV及以下电力建设工程及优化电力营商环境项目施工(二次)(招标编号:D53M00821001036C1)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保山保能电力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建设(改造)范围为保山市五县市区(保山市隆阳区、腾冲市、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范围内10kV及以下电力建设工程及优化电力营商环境项目所涉及的电力施工。
2.5招标范围:保山保能电力工程10kV及以下电力建设工程及优化电力营商环境项目施工(二次)共分为五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质量要求 |
入围期限 |
项目地点 |
001包:保山市隆阳区工程施工入围(二次) |
保山保能电力工程10kV及以下电力建设工程及优化电力营商环境项目施工,具体工程施工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
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止。 |
保山市隆阳区 |
002包:腾冲市工程施工入围(二次) |
保山保能电力工程10kV及以下电力建设工程及优化电力营商环境项目施工,具体工程施工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
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止。 |
保山市腾冲市 |
003包:施甸县工程施工入围(二次) |
保山保能电力工程10kV及以下电力建设工程及优化电力营商环境项目施工,具体工程施工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
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止。 |
保山市施甸县 |
004包:龙陵县工程施工入围(二次) |
保山保能电力工程10kV及以下电力建设工程及优化电力营商环境项目施工,具体工程施工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
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止。 |
保山市龙陵县 |
005包:昌宁县工程施工入围(二次) |
保山保能电力工程10kV及以下电力建设工程及优化电力营商环境项目施工,具体工程施工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
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止。 |
保山市昌宁县 |
注: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投标及
2.6入围家数:
001包:保山市隆阳区入围3家;002包:腾冲市入围3家;003包:施甸县入围2家;004包:龙陵县入围2家;005包:昌宁县入围2家。
2.7完成招标人委托建设规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电力施工、土建施工、部分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竣工资料整理、结算编制和工程移交,完成工程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等,并对工程、设备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等全面负责,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及完成工程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具体工程施工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8发包方式:包工包部分材料。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资质条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为五级及以上等级);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2项或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电力工程),并提供业绩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竣工备案表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两年(2018年~2019年或2019年~2020年)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情况说明)。
6、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提供信誉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2016】285号文规定。
7、
8、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12日08:30时至2021年05月18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到云南(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206室报名或云南保山(保山市隆阳区如意巷84号,如意巷与象山路交叉口)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套。
4.3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电子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除需在云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外,还需登录保山市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招标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投递时间:2021年06月01日08时30分~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7.2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1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7.3投标文件投递
八、
注:您目前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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