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1. 招标条件
本(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保安服务项目(2021-2023年)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保安服务项目(2021-2023年)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2.2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整
2.3 招标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在(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包含负责做好人员、车辆出入厂区的检查、登记等工作,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厂区,进行日常防范巡逻,确保工作区域设备、物资等财产安全,防止各类盗窃案件的发生。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保安服务项目(2021-2023年)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保安服务项目(2021-2023年)标段包1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2项及以上保安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5月12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5月20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