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投资国华(沽源)风电有限公司太平沟12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沽源)风电有限公司太平沟12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国华(沽源)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沽源)风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华沽源太平沟风电场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南部25km~43km处的小厂镇、莲花滩乡和丰源店乡境内,风电场拟布置40台单机容量3.0MW的风机,总装机容量为120MW。场内道路长度约30km,单个吊装平台尺寸约40m*50m。
2.1.2招标范围:
沽源太平沟12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风机区、集电线路区、检修道路区的种植土回覆、挡土墙、喷播植草、栽植灌木、后期养护、混凝土管、排水沟等工作;
2.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保证工程顺利推进,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3.通过水利部门的验收,并取得验收文件。
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完成。
2.1.4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要求完成施工,并且符合水利部门验收条件。
2.1.5工程质量保修期: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甲方及相关水保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植被存活率达到95%及以上。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水土保持工程完工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有合同甲方、合同乙方和监理三方盖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5-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5-18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