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山西分公司2021年度生物质项目初可研报告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山西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山西分公司3个30MW生物质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山西分公司2021年度生物质项目初可研报告编制服务:
本次招标在2021年度预计完成对芮城、天镇、闻喜3个生物质项目初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服务。
(1)通过对县域内场址、资源、建设条件、当地自然状况、社会经济状况、农林业资源状况等情况进行资料收集、勘察、调查及分析,完成初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工作。
(2)报告中包含燃料供应保障部分。
(3) 分析论证项目投资和建设风险,给出评估意见和结论,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踏勘调研及研讨会、评审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山西分公司2021年度生物质项目初可研报告编制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标段名称: 山西分公司2021年度生物质项目初可研报告编制服务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至少有1项30MW及以上生物质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或委托书的复印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5月13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05月18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