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经济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综治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配套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编号: E3212830362002443008001 咨询电话18811547188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兴经济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综治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已由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 泰兴经济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综治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议书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现委托 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配套工程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及付款方式2.1项目概况
(1) 建设地点 : 泰兴市经济开发区通江路北侧
(2) 规模: 本项目工程造价约 1314 万元;项目 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结构三层,建筑高度约12.1m,主要内容包含设计图内的土建装饰及安装、室内照明、智能化、电梯、空调、室外雨污水、道路等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 6 月 10 日 ,计划工期: 11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标注范围内的泰兴经济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综治中心)业务用房的配套工程。
2.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进场施工预付合同价的10%,以后按进度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60%,余款三年付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的对应日付至合同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的对应日付至合同价的95%,竣工验收合格三年后的对应日付清经审计后的余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
(1)
(2)
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
(3)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或拟派
(1)业绩:无要求
(2)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兴市 信息网( )
7.
地
日期:2021年5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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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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