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场及输煤系统清理服务(3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菏泽发电有限公司煤场及输煤系统清理服务(3年)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菏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菏泽发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山东公司菏泽发电有限公司机组装机容量为2×330MW热电联产机组,于2006年8月投运。国家能源菏泽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菏泽市以东,距市区约6km,厂址位于菏泽市规划区内,处于常屯、西王堂、冯楼、许楼村之间。厂址北侧约2km为菏(泽)—兖(州)铁路和327国道,西侧紧靠经四路及经四沟,南侧约1km处有洙水河自西向东流过。铁路交通方便,电厂铁路专用线在菏泽车站接轨,京九铁路在这里十字交汇。
对煤场杂物(遮阳网、编织袋、稻草、泡沫胶、石头、大煤块、矸石等)进行清理拣拾,转运至指定地点;对输煤系统进行清理;对输煤系统相关设备的监视。
2.2其他: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服务地点: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菏泽发电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场清理或输煤系统清理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5-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5-23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