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大埔发电 1、2号炉脱硝系统烟气分析仪升级项目(招标编号:0692-216B06680142)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
2.项目范围:1、2号炉脱硝系统烟气分析仪升级,CEMS主要部件如分析仪表、冷凝器、取样泵等应为进口品牌产品,为SIEMENS、SICK、ThermoFisher或同等质量品牌之最新型号系列的产品。
具体内容见《1、2号炉脱硝系统烟气分析仪升级项目技术规范书》。
3.要求质量标准:全面达到国家电力行业的相关质量验评标准,详见用户需求书及有关规定。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将设备交货送达广东粤电大埔发电 ,设备到货后,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须于24小时内到厂开始进行项目实施工作,每台机组在5天内完成项目的工程实施及调试。
5.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6.项目
7.最高限价金额(元)为:1,200,000.00, 投标总价超过该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三、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未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原粤电集团)级、二级平台企业级和本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和灰名单,且不处于“黑/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4.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若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
5.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同类项目的成功应用业绩(需提供用户证明材料及对应的合同复印件)。
8.已登记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购标支持银行转账或网上电子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请将购标款汇至以下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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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de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