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POWERCHINA-0305/004-21105
一、招标条件
受中电建路桥集团 佛清从高速公路北段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设备物资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北段项目路面工程施工所需的沥青材料,采用“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即由招标人统一招标,采购合同由路面工程施工单位(即买方,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分别签订执行,材料款由买方向卖方支付。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北段工程地处广东省中部地区,路线起点顺接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南段,起于花都西南面的官坑(市界),途经花都区赤坭镇、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源潭镇、龙塘镇、从化区鳌头镇、太平镇,终于从化区西南面的井岗,接已建成的街北高速和大广高速。高速公路起讫桩号为K17+030.686~K103+700,主线全长86.47km(扣除断链后),其中广州市花都区段长13.56km、清远市清城区段长43.17 km、广州市从化区段长29.74km。设计速度12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4.5m,桥梁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Ι级。连接线(赤坭连接线)长4.9 km,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60km/h,路基宽度12m。主要包含特大桥7539.63m/6座、大桥22631.19m/79座,中小桥1506.43m/30座(含互通桥梁),涵洞333道,天桥10座,隧道1座/2502m,互通14处,收费站8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养护中心2处,管理中心1处。本项目采用“BOT+施工总承包”的投资建设模式,项目建设期三年,经调整后的全线开工时间为2019年9月,交工验收时间为2022年9月。
2、招标范围: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北段项目(起讫桩号:K17+030.686~K69+290)路面工程施工所需沥青。
包件划分、预估供应量、供应范围如下:
沥青包件一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暂估数量(吨) | 供货范围 | 备注 |
1 | 改性沥青 | SBS(I-D型) | 12000 | 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北段项目(K17+030.686~K44+340.5)沿线沥青拌和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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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油沥青 | 70# A级 | 5500 | ||
3 | 乳化改性沥青 | PCR快裂喷洒型 | 1130 | ||
4 | 乳化沥青 | PC-2慢裂阳离子喷洒型 | 1650 | ||
| 小计 |
| 20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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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包件二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暂估数量(吨) | 供货范围 | 备注 |
1 | 改性沥青 | SBS(I-D型) | 10250 | 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北段项目(K44+340.5~K69+290)沿线沥青拌和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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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油沥青 | 70# A级 | 4110 | ||
3 | 乳化改性沥青 | PCR快裂喷洒型 | 675 | ||
4 | 乳化沥青 | PC-2慢裂阳离子喷洒型 | 707.86 | ||
| 小计 |
| 1574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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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①用于生产SBS(I-D型)改性沥青所使用的基质沥青品牌必须与本次投标所提供的散装70# A级沥青的基质沥青品牌型号一致。投标人最终供应过程中必须按照投标时的品牌供应,不允许再添加其他品牌的货物。
②上表所列沥青数量为暂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参考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合同执行过程中,本项目实际采购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及结算支付,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实际发生数量可能存在差异,中标人(卖方或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买方或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每包件单独编制投标文件,一包一投,允许投标人投所有包件。
3、采购数量
沥青采购总量36022.86吨(暂估量),分两个包件,见第2条招标范围所示列表:
LQ-1包(包件一):沥青采购数量20280吨;
LQ-2包(包件二):沥青采购数量15742.86吨。
采购数量为暂估量,仅供投标报价参考,最终以实际供应(以买方提供的供货计划或通知为准)并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施工图、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中标人(卖方或供方)不能因采购数量调整而向招标人、买方或需方提出调整结算单价或其它任何补偿的要求。
4、交货时间:预计2021年9月(根据现场工程进度情况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至路面工程完工,按买方月度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技术指标必须满足第七章技术规范要求,为交通部或省交通质检部门抽检合格的产品,同时产品各项检测指标必须满足相应的现行规范及标准要求(当不同规范、标准及要求之间指标不一致时,应以严格指标作为控制指标):
6.1《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2011);
6.2《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6.3符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03年299号文件《关于加强我省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沥青路面质量管理的通知》、《广东省公路路面典型结构应用技术指南》(2008 年试用版)以及《广东省高等级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指南》(2010年试用版)的规定。
当以上规程、规范、标准发生更新时,以最新版的要求为准。
6.4沥青路面上中面层选用SBS类(I-D型)改性沥青,基质沥青选用符合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的A级70号沥青,其指标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列表中的规定;改性沥青应满足PG76-10性能分级要求,A级70号沥青应满足PG64-10性能分级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要求;上面层沥青与集料的粘附性需达到5级;中面层、下面层沥青与集料的粘附性应达到4级。当达不到规定的粘附性要求时,可采用掺加高温稳定性好的抗剥落剂或选用改性沥青等措施。
7、其他:沥青达到施工现场沥青拌合站8小时内完成卸车,卸车时的温度应满足如下要求:70# A级普通道路石油沥青不得低于 130℃,SBS改性沥青不得低于150℃,并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否则买方(需方)有权拒收并由卖方(供方)负责立即退出施工现场,因此延期交货耽误生产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供方)承担。如对过磅验收数量产生异议,用方可随时复磅,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按照规定进行过磅计重交货的过磅费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单价中。买方(需方)在提出异议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货物的完整性并提出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和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具有SBS(I-D型)改性沥青、70# A级石油沥青、PCR快裂喷洒型乳化改性沥青以及PC-2慢裂阳离子喷洒型乳化沥青各种招标规格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8年-2020年)每个年度的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各1份,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上述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品牌代理证明材料等),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代理商和生产厂家的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高速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或水利工程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18年-2020年)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的单项合同数量均在10000吨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资料须包含合同数量)。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其他要求:
5.1 沥青品牌要求:用于生产SBS(I-D型)改性沥青所使用的基质沥青品牌必须与本次投标所提供的散装70# A级沥青的基质沥青品牌型号一致,基质沥青选用符合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的70# A级沥青,且品牌范围为中石油(昆仑牌)、中石化(东海牌)或中海油(中海油36-1)或国外(进口)优质品牌,同时满足第1条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要求。投标人最终供应过程中必须按照投标时的品牌供应,不允许再添加其他品牌的货物。
5.2 中转库要求:投标人在距离项目现场400公里运距内,具有自有或租用5000吨以上存储能力的中转仓库,并具有足够的散装沥青运输能力。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自有或租赁场地协议的证明文件。
5.3 投标人应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04日17:00前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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