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重点用能企业在线监测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合同由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签订,合同款项由相关17家火电单位分摊支付,具体分摊比例详见合同附件。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平台数据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建设北方公司所属17个火电单位的重点用能企业在线监测平台。
2.2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项目建设并上线运行,运行6个月具备验收条件后进行项目验收。
2.5范围:
北方公司所属17个火电单位的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7个火电单位的能耗数据采集及可能涉及到的采集传输设备的安装部署;
能耗在线监测平台软件建设;
通过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实现17家火电单位计量仪表、工控系统等实时数据抽取和手工数据填报,统一从北方公司本部数据中心与自治区级或国家级政府能源监测平台对接,通过网闸、防火墙、隔离等安全措施,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
系统具备一端多传、接收国家和省级平台推送信息等功能,同时要满足17个火电单位自身用能管理需要。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能耗管理项目实施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包含项目名称、实施关键内容、签字页等)。
3.2.2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5月18日9:00起至2021年5月23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每标段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