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深圳海关信息中心2021年度信息系统数据库及操作系统运维保障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Z2021-QC0137
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981,792.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981,792.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要求不少于6名驻场人员,其中3名负责Windows操作系统、1名负责SQL数据库、2名负责Linux等操作系统及Oracle数据库运行;当驻场服务人员无法解决出现的问题,或者无法响应我方的需求时,必须按深圳海关信息中心的要求提供更高级别的现场或者远程的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原厂服务,并在事后出具问题分析处理报告;现场服务人员按深圳海关信息中心要求提供重大节日、重大事件等现场人工支持服务,具体现场服务内容由我方指定(含到岗时间、考勤、工作内容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近三年内(自2018年1月以来),在经营活动(含政府采购)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投标人自拟声明函); 3.2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投标人自拟声明函);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统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拟声明函及股东构成表); 3.4 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投标人自拟声明函); 3.5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 )“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 2、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深圳海关门户网( ); (2)深圳市中正招标网( )。 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