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2021年车辆车载GPS监控定位终端设备购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1626)
深圳 2021年车辆车载GPS监控定位终端设备购置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002200000081626),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深圳市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1626 1.3. 要求的车载GPS监控定位终端设备。1.更换符合网公司要求的车载GPS监控终端设备(使用北斗系统);2.为2021年新购置车辆、新增通勤车辆装设车载GPS监控终端设备;3.对已损坏的监控终端设备进行更换。 2.3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05月13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1.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 3.具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该项目下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检验检测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4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框架招标时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的投标) 6 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 7 7.为确保参与投标的产品性能符合所采购产品的技术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技术文件要求的相关性能试验报告,如型式试验报告、出厂试验报告等。 8 8.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及能力,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9 9.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国家或地方政府行业主管、监督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纳入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解冻的;及深圳 供应链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冻的;经及深圳 供应链管理部门查证属实,在以往履行供货合同时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存在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包 1 投标企业须提供2018年-2020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要求证明(需提供国内供货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含有采购标的清单中任意一货物的清册复印) 车辆车载GPS监控定位终端设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七、参加开标会要求 7.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八、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8.1逾期递交的。 8.2未通过正规渠道 8.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8.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 8.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加密等的。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