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招标(水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510MW+2×2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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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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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
4台套大水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等。 本次招标采购包括以下内容: 一、510MW水轮发电机 (1)4台套510MW水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 (2)备品备件; (3)专用工器具等。 二、200MW生态机组发电机 (1)2台套200MW生态机组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 (2)备品备件; (3)专用工器具等。 |
2000 |
投标人应提供4台套510MW水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2台套200MW的生态机组的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等;对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装配、包装、运输及保险和交货及现场性能实验负责;提供必要的维修设备、试验设备和仪器仪表;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负责合同设备与水轮机、励磁系统、离相封闭母线、发电机保护系统以及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等之间的连接部分的设计和制造的协调工作;对水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及投入商业运行提供技术指导和监督服务,提供质量保证期内和质量保证期满后的服务;提供培训服务及双方协商的执行合同时的有关服务等;并对上述工作质量负责。
本次招标的供货范围、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文件”。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水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水轮发电机生产企业,其注册资金1亿元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过去履行合同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最近三年(2017年~2019年)内没有围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无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2017年~2019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审计报告,以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应具有大型水轮发电机组设计经验的设计机构与人员,具有完成本项目的制造、加工、试验、检验设备装备和仪器。
5.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必须通过ISO9001 或国内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或国内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 或国内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管理体系均在认证有效期内,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人近10年(2008-2018年)在国内设计和制造过单机容量不小于500MW的水轮发电机,并具备安全稳定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封面、合同供货范围页、双方签字页的复印件及设备可靠运行用户证明材料)。
7.国外公司(控股、合资)须承诺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并提供书面证明和材料。
8.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5-18 12:47到2021-05-2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5-18 12:47到2021-05-2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