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陇东特高压工程配套新能源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风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环县
规模:A1风光项目风光场安装容量为481.8MWp,(其中风电规划装机容量376.2MW,光伏规划装机容量105.6MWp),本标段场内道路总长约56.96km,其中新建道路50.8km,改扩建原有道路6.16km;
建设工期:计划工期为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其中施工道路于2021年12月完工,检修道路于2024年6月完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分别为
一标段(A1风光场场内道路工程A)(场内道路总长约56.96km,其中新建道路50.8km,改扩建原有道路6.16km);
二标段(A1风光场场内道路工程B)(场内道路总长约65.83km,其中新建道路62.83km,改扩建原有道路3.0km);
三标段(A2风光场场内道路工程A)(场内道路总长约52.5km,其中新建道路51.5km,改扩建原有道路1.0km);
四标段(A2风光场场内道路工程B)(场内道路总长约70.5km,其中新建道路50.1km,改扩建原有道路20.4km)。
本项目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当某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综合得分均为第一时,比较其在各自标段的节资情况,选取节资最多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他标段的候选人依次递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 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4项新建道路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不低于近6个月社保证明;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为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有5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历(附相关证明材料);且具有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扫描件。技术负责人应是高级工程师,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不低于6个月社保证明。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5月18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5月23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售价:150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