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号: |
GT202105000713 |
采购方式: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类型: |
货物 |
报价方式: |
整单报价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1-05-21 17:02 |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
2021-05-24 08:00 |
交货时间: |
2021-06-30 |
备注: |
供应商应具有相应货物出口权,且具有接收境外汇款功能,同时提供Swiftcode。 |
area>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相应货物出口权,具备接收境外汇款功能并能解汇。
2.车辆必须是中国境内制造已纳入国家汽车公告目录的合格产品;参与报价的车辆必须通过国家认监委3C认证(须提供所报产品的国家3C证书、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查询结果网址);
3、供应商须具备车辆改装前的原车辆(以下简称基型车)生产厂商或底盘车企业(以下简称底盘厂)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基型车或底盘厂生产厂家直接参加报价的不需提供);供应商须具备车辆改装资质或具有改装资质的改装厂或底盘厂的授权,(基型车或底盘厂直接参加报价的不需提供)
4、供应商为生产制造商时,要求如下:
4.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车辆制造销售内容;
4.2 自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止,须具有不少于3个救护车辆合同业绩(其中必须具有1个出口业绩);
4.3 须具有在报价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供应商是代理商时,要求如下:
5.1 必须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2 必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等资料;
5.3 自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止,须具有以代理商自己名义签署的不少于3个救护车辆合同业绩(其中必须具有1个出口业绩)。更为详细的内容详见采购公告。a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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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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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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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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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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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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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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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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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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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西港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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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港公司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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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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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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