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化工公司包头化工危险气体监测技术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危险气体监测技术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302872,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负责国能包头煤化工 便携式四合一气体检测服务(自然扩散、内置泵吸式)。
2.2其他:本次招标内容为便携式气体报警仪设备使用供应服务,主要包括提供预计678台便携式气体报警仪供招标人使用(其中包括自然扩散630台四合一便携式气体探测器,内置泵吸式48台的四合一便携式气体探测器,具体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而定),(自然扩散、内置泵吸式)报警仪必须同一品牌,便于后期服务管理,并负责提供使用指导培训、维修标定、检定(或校准)等所有与设备维护相关的服务。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其中,每年在用的设备数量:自然扩散便携式气体探测器第一年预计180台,第二年预计210台,第三年预计240台。内置泵吸式便携式气体探测器第一年预计16台,第二年预计16台,第三年预计16台。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所投标两款产品需具有中国计量型式许可认证(CPA)和国家防爆检验机构相应所颁发的防爆产品合格证、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安防一级资质(产品可适用于防爆I区)。
3)投标人所供产品具有国内市场10年以上成功使用的经验,以签订合同材料予以证明。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具有3个及以上化工行业项目业绩并且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租赁或销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项目范围、项目规模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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