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二四建设 (以下简称“招标人”)已承建石岛湾核电“国和一号”示范工程694、698、699、812子项,现拟对该工程的塔式起重机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法律规定及公司制度要求进行自愿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相关招标事宜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 招标 1.2 招标项目 1.3 建设规模:塔式起重机 5513-6010型4台,根据项目情况分批供货。 1.4 工程建设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为:塔式起重机租赁服务。 三、资格审查方式(请在正确选项前面打√,后同) £资格预审;R资格后审 四、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6月15日;(以实际甲方进度安排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3月31日;(以实际甲方进度安排为准) 六、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对塔式起重机制作生产的相关规定,塔机需确保国内一线品牌(永茂、波坦、中天、中联、徐工等)。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报名方式:本工程采用(R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方式 7.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0 元(大写: 0); 图纸/技术资料押金:人民币¥0元(大写: 0 )。 7.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7.4合同形式:固定单价不变。不因任何因素调整价格(除国家税率调整)。 7.5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需根据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详细缴纳账号及金额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人资质要求 8.1 资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无不良记录,具备机械设备租赁的经营资质和起重设备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或与具备该资质的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 8.2必须具有完整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三体系管理制度; 8.3财务要求: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8.4 投标人必须具备(R一般纳税人,R小规模纳税人,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资格; 8.5 企业近三年不良记录,且承担过同等或以上规模项目专题报告的编制工作; 8.6 投标人参与投标后,必须通过招标人的供方评价审核后,才有可能成为中标候选人。无论投标人得分排名情况如何,未通过供评,不能成为中标人。 8.7其它:如投标人具备特种设备安拆资质。 九、 联系人/ 十、其他 10.1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10.2公告截止日期:2021年05月26日14时。 招标 日 期:2021年5月21日 |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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