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物贸集团武汉 湖南省桑龙、炉慈高速公路项目型材、粉煤灰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WMJZZB-2021-082)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湖南省桑龙、炉慈高速公路项目型材、粉煤灰采购招标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型材、粉煤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 炉慈高速项目路线起自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与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交界的炉红山(湘鄂界),接在建的呼北高速宜都(全福河)至鄂湘界段,经太平、百丈坵、维新、国太桥、东岳观、林家台,止于慈利县西张家山,接已建的呼北高速慈利至张家界段,全长约80.18公里。路线全长(含连接线)111.75公里,投资估算总金额144.23亿元,建设期4年。 桑龙高速项目路线起自桑植县洪家关乡,接已建的张家界至桑植高速公路,经陈家河镇、上河溪乡后,进入龙山县,经水田坝乡、茨岩塘镇,止于茅坪乡,接已建的龙山至永顺高速公路,全长约61.45公里。线路全长(含连接线)82.361公里,投资估算总金额115.81亿元,建设期4年。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数量为预计数量,具体使用规格、数量有调整,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具体招标内容、招标计划、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专用条件3.1 型材3.1.1 营业范围: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营业范围包含采购物资。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取得三证/五证合一营业执照)。须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 生产能力要求:1)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具备采购物资年生产能力在50万吨及以上。2)生产厂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2)投标人必须提供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物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有CMA标识,年限为2019年1月至开标之日)扫描件分品种各一份,且检测报告结果为合格。3)在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年检或抽检中有过不合格者,应明确说明有关情况并附整改后有关部门组织复检合格证明材料。 3.1.4 财务要求:1)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2)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须提供财务报告及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年限为2018、2019及2020年度中任意连续两年)。 3.1.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市政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须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的完整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年限为2019年1月至开标之日)。 3.1.6 履约信用要求:1)近3年(2018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2)近3年(2018年1月至开标之日)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3)近3年(2018年1月至开标之日)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4)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5)提供近三年内信用评级证明(信用等级达A级及以上,须为近三年内)或近半年内投标人 3.1.7 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至少一家生产厂家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资料,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粉煤灰3.2.1 营业范围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代理商需提供由电厂或其合法的粉煤灰生产经销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授权函由电厂出具的,代理商需提供电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授权函由经销商出具的,代理商需提供合法经销商与电厂的协议复印件。须注明粉煤灰来源,不接受电厂原厂以外二次加工生产的粉煤灰。)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取得三证/五证合一营业执照)。须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2.2 生产能力要求:须具备采购物资相应的供应能力,对本项目月供应能力不低于20000吨。 3.2.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2)投标人须提供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年限为2019年1月至开标之日)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结果为合格。3)在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年检或抽检中有过不合格的,应明确说明有关情况并附整改后有关部门组织复检合格证明材料。 3.2.4 财务要求:1)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2)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须提供财务报告及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年限为2018、2019及2020年度中任意连续两年)。 3.2.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大中型或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不少于2份,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须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的完整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年限为2019年1月至开标之日)。 3.2.6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因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而处于被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近两年内没有出现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同时,要求企业 通用条件3.3纳税信用等级为A、B级。 3.4投标人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 4.4 潜在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实后,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 维护开票信息(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应仔细核对开票信息)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只有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手动勾选标书费缴纳状态且投标人确认开票信息(投标人应仔细核对开票信息)后,才可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4.5 潜在投标人请于标书售卖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响应、汇入标书费、发送投标申请邮件、维护开票信息(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6 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一,售后不退且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特别提醒:请按实际金额汇款,如因多汇款或错误汇款导致的退款流程漫长,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本次招标采用中国中铁采购 线上与线下同时开标的方式。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内所投包件所有规格型号物资进行投标报价,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咨询电话188115471882021 年 6 月 3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 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当面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3 日 8 时 30 分,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3 日 10 时 00 分),递交 5.3 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一至二天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从而导致投标无效。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遇到问题可参见附件三,也可联系中国中铁采购 (客服热线4006010100)。 5.4 中国中铁采购 保存的报价总价须与纸质版投标总价完全一致,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5.5逾期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中国中铁采购 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6. 开标6.1 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 开标 6.3 招标人将在开标会现场在中国中铁采购 上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开标、唱标。线上开标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6.4 如遇中国中铁采购 系统故障等原因,将采用线下开标的方式开标、唱标。 6.5 如招标人采用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将会在开标前7天以补遗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如未发布补遗通知,则依旧采用现场开标方式。 7.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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