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宁市
1. 招标条件
本山东泗水新能源有限公司柴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东泗水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东泗水新能源有限公司柴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济宁
2.2 规模:2021年下半年山东泗水新能源有限公司车用#0柴油采购
2.3 建设工期: 半年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山东泗水新能源有限公司为生物质电厂, 装机容量1×30MW、凝汽式机组;燃料部配备装载机6台,每天需用量约1800升,本次采购#0柴油294.12吨,合同结算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供方应满足需方的现场需求,由于需方没有储存罐,需每天13:00-13:30送货约1800升将合格柴油送至需方指定位置为车辆加油,供方负责接卸、加油等工作。当天全部加油工作结束后方可离厂,供方应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加油装置,因供方原因造成需方车辆无法及时加油影响生产的,供方要赔偿需方的全部损失。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本次报价不随市场价变化而调整,请报价时予以考虑,报总价(含税含运费等一切费用)。
采购范围:#0柴油;数量约294.12吨,据实结算。
2.7 交货期:半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提供2项柴油供货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标的物页、签字盖章页)。
3.2.2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3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来源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与炼油企业的合作或授权或销售代理或与石油石化企业销售代理协议或意向性供货协议)。
3.2.4 投标人若不具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能力,需提供与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能力的运输单位的合作协议及合作单位《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6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5月24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5月30日 17时00分止。
4.6 招标文件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