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司惠州电厂1号锅炉炉膛保温超温及漏灰治理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1号锅炉炉膛保温超温及漏灰治理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国华惠州热电分公司,项目单位为:惠州热电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本项目共1个标段:包括广东公司惠州电厂1号锅炉高温再热器、高温过热器、分隔屏、后屏过热器、燃烧器区域对应炉墙的保温及炉墙水平刚性夹持梁处保温超温治理,要求采用陶瓷纤维喷涂密封方式进行超温治理。
锅炉本体二次风箱漏灰治理:1号锅炉左、右侧二次风箱保温拆除、积灰清理,二次风箱长约14米、宽约3米、高约15米。
本项目包含所涉及的脚手架的搭拆,施工材料的供应及施工,工器具、辅助消耗性材料的供应,以及本项目产生的无利用价值废物(废保温棉等)的合法化处理。
2.1.2计划工期为2021年10月1日-11月24日,共55天。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原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等级资质仍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3】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燃煤锅炉炉膛保温施工合同业绩(其中1份合同须包含致密性陶瓷纤维喷涂施工的工作内容),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工作范围及具体内容、合同签订日期等信息;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及以上;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5-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6-01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