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1号斗轮机检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1号斗轮机检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国华惠州热电分公司,项目单位为:惠州热电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对国能惠州电厂1号斗轮机大车行走机构、回转机构、悬臂皮带机构、轮斗机构、尾车机构、液压系统、机械其他部分、电机及辅变高压开关柜、就地热工设备等进行检修。
2.1.2招标范围:
详见技术要求
2.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1.4 项目实施地点: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子项目须同时具备桥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如提供《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须同时具备桥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的安装A级资质或改造A级资质或维修A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斗轮机大修或安装合同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作范围;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5-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6-01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