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公司 2021-2022年度液氨采购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兴盛街道前胡村
项目规模:2×350 MW火电机组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名称:2021-2022年度液氨采购
招标内容和范围:暂定采购量1800吨,氨含量≥99.6%,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卷技术规范书。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接到买方通知3天内交货。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卷技术规范书。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应有液氨销售业绩2项,须提供合同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页)。
3.代理商投标:允许。
4.安全要求: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或运输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并提供与运输商签订的合作合同);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液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或运输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并提供与运输商签订的合作合同)。以上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8.其他要求:1)接到买方通知3天内交货。
2)符合国标GB536-88标准,液体无水氨;纯度≥99.6%、残留物含量≤0.4%。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 2021年05月24日- 2021年06月06日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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