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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第二热电厂2021年度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外委处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1-05-28     浏览:1    
核心提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2.2 机组容量:2300MW+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
2.2 机组容量:2×300MW+2×330MW。
2.3计划工期:三年(采用 1+1+1 模式,即一年一签合同,合同期满前两月,双方协商合同续签事宜,如当年承包商全满足招标方工程要求,且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到期后可延续签订下一年合同,本合同原则上可续签至第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4 台在役机组锅炉燃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约 200 万吨)的处置(包含厂内小灰场暂存炉渣、石子煤、污泥等固体废弃物的处置);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厂内小灰场暂存炉渣、石子煤、污泥等固体废弃物的存储、装卸、运输、堆存等区域周边50 米范围内的道路和地面清理等文明生产工作。
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厂内小灰场暂存炉渣、石子煤、污泥等固体废弃物的装卸、运输、堆存等处置作业,所需人员、工器具、机械、装卸运输车辆等均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2.4.1机组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及厂内小灰场暂存固体废弃物必须及时清运出厂,依法合规进行综合利用或进入招标方指定灰场堆存处置,以保证固废暂存设施有足够的安全库容。
2.4.2投标方须积极拓展固废综合利用途径,机组产生的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由投标方优先自行消纳或外销综合利用,年综合利用率不得低于 75%,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途径、渠道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
2.4.3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包含厂内小灰场暂存炉渣、石子煤、污泥等固体废弃物)的年处置总量不得超过 50 万吨。所有处置的固废须采用清洁能源(燃气)车辆全程密闭运输,按规定路线运送至岗北灰场(运输距离 12 公里),不得违法私拉乱倒。
2.4.4投标方负责岗北灰场内固废堆存作业及污染防治等工作,所需人员及机械车辆由投标方自行解决。进入灰场的固废,按招标方指定区域分类堆存,即倾倒、即推平、即碾压,并做好覆土、覆盖防尘网、喷淋洒水等抑尘措施,喷淋洒水需要投标方自备洒水车辆,从投标方脱硫废液处理中心出水管接水,拉运至灰场喷淋洒水,每天不少于 10 车。
2.4.5生产厂区内所有干灰库、脱硫石膏库、渣仓间、厂内小灰场周边 50 米内区域内道路和地面卫生清扫和保洁,灰库湿卸下料口防尘帆布定期更换,灰场固废堆存(倾倒、推平、碾压)、覆土作业、排水渠清理、灰场防渗、防尘抑尘措施的执行和配合环保迎检的临时性措施布置等均包含在招标范围内。
注:(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文件“项目方案”中,分别对供暖期与非供暖期的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的销售或综合利用或处置方案和车辆、人员投入计划进行详细描述),供暖期指每年  10  月31 日至第二年 3 月 31 日期间,供暖期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等固废产生量约 105 万吨。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为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3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2018 年 1 月至今)粉煤灰或石膏或炉渣的销售业绩或综合利用的业绩或者拉运处置的业绩(提供相关证明并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3.4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被列入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3.4.2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
3.4.3采购的同类施工、设备物资以及服务等,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4.4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未被撤销的;
3.4.5在信用中国官网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4.6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或者在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者在个人诚信有不良记录的;
3.4.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8财务账户以及主要资产被冻结、查封的
 
3.4.9.无国家或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的生产、施工、制造以及服务等有效特殊许可的(信息核实网站见附件,仅供参考,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列举的网站及资质);
3.4.10为 他 人 提 供 担 保 的 , 且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净 资 产 总 额 的 ( 查 询 网 址 :当地企业信息网);
3.4.11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本招标项目执行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3.4.12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3.4.13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3.5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至 2021 年 6 月10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3522854862  18810099894
 
微信号:13522854862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wangqing2917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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