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常熟市
1. 招标条件
常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建31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常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常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建31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利用常熟市龙腾特种钢有限公司堆场屋面370000平方米,建设大型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分布式光伏项目。其中一期光伏组件敷设与钢结构屋顶一体化考虑(BIPV),总装机容量为23.4432MWp,拟采用370Wp单晶组件;二期光伏组件采用彩钢瓦屋顶平铺方式,总装机容量为6.7925MWp,拟采用550Wp单晶组件。本工程总工期不超过6个月,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常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建31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监理。招标范围:承担华能常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建31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准备、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调试、性能试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建设施工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提供证明文件;
3.2.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累计30MW及以上光伏电站或累计4MW及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监理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包括合同的日期页、署名页和能清晰地证明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2.3投标人派遣的总监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证明文件;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5月28日9:00起至2021年6月2日17:00止。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