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工程20210481(豫教招标采购-2021-80)
2、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340000.00元
最高限价:234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豫工程20210481001001
有创呼吸机
1500000
1500000
2
豫工程20210481001002
高端呼吸机
600000
600000
3
豫工程20210481001003
无创呼吸机
240000
24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项目概况:根据河南省胸科医院采购项目的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复以公开招标方式对RICU呼吸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采购内容包括:
货物详情包括:
包1有创呼吸机:有创呼吸机6台。
包2高端呼吸机(允许进口设备投标):高端呼吸机2台。
包3无创呼吸机(允许进口设备投标):无创呼吸机4台。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包段划分:共3个包段。
6.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
7.交货
8.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9.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10. 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的验收标准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3)提供所属日期为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扫描件(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依法免于缴纳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所属日期为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扫描件(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相关部门开具的凭据,依法免于缴纳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供应商自己承诺的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被各级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 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 /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 ”网站(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网页打印、存档备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查询信息证明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6.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7.供应商采用进口设备参与投标时,须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书》。
三、 )
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其他有关事项: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 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 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 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
发布时间: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