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玉环分公司2号机组凝汽器蒸汽喷射真空系统改造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2号机组凝汽器蒸汽喷射真空系统改造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
2.2 规模: 为提高机组效率,降低厂用电,计划在保留原2号机组抽真空系统的同时,本项目计划订购一套凝汽器蒸汽喷射真空系统,采用蒸汽喷射器配合高效低能耗水环真空泵的组合形式,加装在2号机组汽机房8.6米2B高加和6号低加之间(汽机房C列柱C18-C19)。
2.3 建设工期: 要求在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交货。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本次采购范围包括凝汽器蒸汽喷射真空系统成套装置及其配套的管道管件、阀门、仪控仪表(含DCS卡件)、配套密封件、安装指导、调试指导,另包含设备及系统施工图(含管路、支吊架)、设备清单、I/O清单、测点布置图(P&I图)、控制要求说明、控制保护说明及逻辑图等。详见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 (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
2.7 交货期: 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设计图纸,60天内完成设备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在国内至少具有1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凝汽器蒸汽喷射抽真空系统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证明业绩的页面,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7月1日9:00起至2021年7月9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