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60MW机组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永利一期2×660MW机组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资本金及项目融资;招标人为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能源公司永利一期2×660MW机组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8.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2项及以上土地复垦工程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合同范围等相关内容;签字盖章页等)。 10.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不得有连续两年(2018年、2019年或2019年、2020年)亏损。 11.其他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7-08 09:00到2021-07-1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7-08 09:00到2021-07-15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