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2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东营经济开发区2×42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由项目资本金(20)和银行贷款(80)两部分构成;招标人为东营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42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山东东营经济开发区2×42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工程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具有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资格能力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和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在项目经理岗位上完成过1台套30MW及以上燃气机组工程业绩。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此岗位具有1个30MW及以上燃气机组工程业绩。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并提供2020年1月以来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 9.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日前承接过国内至少2台30MW及以上燃气机组工程总承包(EPC)的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财务要求 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2018年至2020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7-20 16:35到2021-07-26 16: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7-20 16:35到2021-07-26 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