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司寿光电厂2021-2024年维护部清淤及污泥外运处置项目(三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寿光电厂2021-2024年维护部清淤及污泥外运处置项目(三年)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华寿光电厂位于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国华寿光电厂电站建设有2台1000MW发电机组,总装机2×1000MW。电厂于2016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4年。电厂距离寿光市50公里,距离潍坊市75公里,交通方便。
国华寿光电厂维护部环化专业所辖外围水池、箱罐、泵坑、管沟等区域较多,长期运行会造成淤泥沉淀,影响系统正常运行,需要对上述区域进行清理,因清淤工作不在日常维护合同范围内,调研系统内其它电厂,均采取单独外委委托方式进行清淤工作。
国华寿光电厂按照新固废法的要求,对化学、脱硫等系统产生的污泥等固体废弃物需按照环保管理规定进行外运及处置,确保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依规合法。
招标范围:维护部环化专业范围内的地沟、坑及箱罐内淤泥及脱硫系统污泥等固体废弃物的日常清理及外运处置等,报价人应安排足够的人员常驻现场,负责日常零星清淤,保证现场工作需要,不影响系统稳定运行。清淤工作所发生的材料及任何车辆、工器具(手动、电动、线轴等)、照明等由报价人负责。
2.2其他:服务期限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污泥处置或堆放场地经当地环保部门审批,证明文件应为由当地环保部门审批的用地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2项固废运输及处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个担任污泥处置或清淤项目负责人的有效业绩。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02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