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乌海能源公乌素煤矿、黄白茨煤矿无轨胶轮车及人员租赁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404815,招标人为 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乌海能源公乌素煤矿、黄白茨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黄白茨煤矿无轨胶轮车主要在黄白茨煤矿13#煤层采掘工作面顺槽巷道内、12#采区辅助运输巷道内等胶轮车可到达的地方,使用9座防爆指挥车1台,5T防爆双向侧卸式顺槽车1台、5T防爆双向侧卸式顺槽车1台。公乌素煤矿无轨胶轮车主要在井下021601回风顺槽、021601运输顺槽、南运输大巷以及集中运输大巷内运输物料和人员使用(租赁车辆可根据矿方生产需求调剂至井下其它地点使用),19座防爆人车1台、9座防爆指挥车1台、5T防爆材料车1台,且胶轮车存放地点为井下,所有的维护均在井下进行,除特殊情况。
2.1.2招标范围:公乌素煤矿、黄白茨煤矿无轨胶轮车及人员租赁,采用经营性租赁模式。投标人负责提供胶轮车辆,并负责车辆的管理、性能检测、驾驶、燃油、配件、维修及自有人员的安全等,并与矿方签订安全协议。矿方提供办公条件、车辆停放及车辆维修场地。数量:公乌素煤矿胶轮车计划使用3类车型、3台/年,黄白茨煤矿计划使用3类车型、3台/年。投标人需提供为满足胶轮车使用所必须的驾驶员、维护人员等服务人员,具体配备人数由投标人根据提供车辆情况自主配备,但应满足招标人的工作要求。
2.1.3服务期限:365日历天,黄白茨煤矿计划开始时间2021年9月16日,公乌素煤矿计划开始时间2021年10月16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胶轮车租赁业绩2份,且单项合同服务车辆不少于15台。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04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