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司重庆风电风电场集中监控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重庆公司重庆风电风电场集中监控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重庆风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重庆风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随着国能重庆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新能源场站建设、运营业务的发展,借助信息技术提升管理水平进入实质部署阶段。国能重庆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在重庆市设立远程集中监控中心,管理目前运营的4个新能源场站,并预留后续投运的风电场和光伏电站的接入。根据集团对新能源集控中心的规范和要求,我公司远程集控中心建设已多方考察和论证,全面提高风电信息化应用水平,推进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决定在远程集控中心进行智能化企业建设。本项目拟定2021年08月20日开始安装(施工),2021年 12月30日结束,计划总工期为4个月。截止到目前,国能重庆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已投产项目如下:
1、狮子坪风场:装机4.95万千瓦,25台海装单机容量2000kW风力发电机组,1座110kV升压站;
2、大堡梁风电场:装机10万千瓦,50台联合动力单机容量2000kW风力发电机组,1座110kV升压站)。
3、千野草场风电场:装机6万千瓦,30台联合动力单机容量2000kW风力发电机组,1座110kV升压站。
4、回山坪风电场:装机8万千瓦,40台联合动力单机容量2000kW风力发电机组),1座110kV升压站。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0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风电场集中监控项目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30 15: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05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