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长兴分公司工业供汽管网林城段工程吕山区域支线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从(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兴分公司)已建林城管网(金埠路与金石路交叉口)接出一根DN350蒸汽管道,沿金石路东侧绿化带向西敷设G318国道,满足天能锂电池的用热需求。在金石路与金泉路交叉口接出一根DN250蒸汽管道(20#无缝钢管),沿金泉路北侧绿化带向东敷设至诚品实业,满足诚品实业的用热需求。考虑到今后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企业用能需求,本次在金石路将采用管廊的方式进行敷设,管廊分上下两层进行布置,管位考虑蒸汽管道、压缩空气、工业水等。蒸汽管道起点为金埠路与金石路交叉口,终点为诚品实业、天能锂电池围墙外1m。
本工程新建管廊长度1610m,DN350蒸汽管道约1700m,DN250蒸汽管道约600m。管道设计压力1.7MPa(G)、温度310℃,主干线管径DN350、DN250。DN350选用Q235B螺旋焊缝钢管,DN300及以下用20#无缝钢管。
招标范围:从已建林城管网(金埠路与金石路交叉口)接出一根DN350蒸汽管道,沿金石路东侧绿化带向西敷设至G318国道。在金石路与金泉路交叉口接出一根DN250蒸汽管道(20#无缝钢管),沿金泉路北侧绿化带向东敷设至诚品实业。蒸汽管道起点为金埠路与金石路交叉口,终点为诚品实业、天能锂电池围墙外1m。投标人主要施工内容如下(但不限于此):各连接管道(含热用户支线施工)、疏水管、阀门、补偿器、管件、流量计的安装工作及保温、土建工程(含桩基、疏水井施工)等,并包含水压试验、气密性试验、管道吹扫、质量检测及调试等,以及本标段一切材料采购供货工作。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天,实际开工日期按招标人与投标人双方确认的书面开工报告所明确日期起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长兴分公司工业供汽管网林城段工程吕山区域支线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B类GB2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2等级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单个合同总长度3公里及以上的工业蒸汽管网施工工程业绩(提供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时间、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8月2日9时起至2021年8月9日17 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