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2021-2022年脱硫石膏委托承包销售处置(副产品销售类班车)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云南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2021-2022年脱硫石膏委托承包销售处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招标人为云南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1年-2022年度石膏销售处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具有储存量不小于2万吨临时堆场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投标人需提供自有证明或租赁协议或承诺函。 6.5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年(或连续12个月)处理能力5万吨及以上的业绩,最大月处置能力必须达到3万吨及以上。投标时须提供年(或连续12个月)处理能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结算单等)以及最大月处置能力的证明材料(结算单等)。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8-19 12:00到2021-08-2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8-19 12:00到2021-08-25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