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1年博鳌乐城智能电网综合示范区
二期和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配电网一期工程
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2021年博鳌乐城智能电网综合示范区二期和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配电网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海南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琼海、陵水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海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
2.2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2.5标的物清单
2.3承包方式: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按可研批复的规模,中标人需负责从工程施工图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投产止的各阶段相关内容和服务。招标人负责提供施工场地、委派业主代表、委托工程监理、组织设计评审和专项验收、协助中标人对青赔谈判、提供工程建设的各种办证资料。其余建设管理工作全部(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等工作)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1.施工范围:可研范围内的配电网建筑、安装、拆除及调试工程(包含开关柜、户外开关箱等设备的智能化改造),青苗赔偿工作,工程结算,营配一体化信息资料收集和录入,负责协助办理相关施工许可手续。全面开展标准建设工作。2.勘察设计范围包括:项目的勘察、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三维设计及系统录入、竣工图文件编制、设计配合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竣工线路复测、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3.采购范围:包工、包料。所有项目物资由承包商采购,其中10千伏电力电缆、10千伏开关柜、10千伏户外开关箱和箱式变压器4类物资承包商必须按网省两级框架招标结果与中标供应商采购(共同采购物资),其他物资由施工承包商自行采购(即自行采购物资)。
2.4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2.5标的物清单:
序号 | 建设单位 | 标段号(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预算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工期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
1 | 琼海 | 1 | 博鳌乐城智能电网综合示范区二期建设工程 | 3436.6912 | 3436.6912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 5 |
2 | 陵水 | 2 | 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配电网一期工程 | 1409.5923 | 1409.5923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 5 |
合计 | 4846.2835 | 4846.2835 |
注:
(1)投标报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最高投标限价及以下均为有效报价,但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不含本身)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合同签订及结算方式
①合同签订
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建设单位按照中标金额与承包人签订总承包合同。
②结算方式
工程结算价=共同采购设备结算价+固定合同总价+变更总价
固定合同总价包括勘察设计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不含共同采购设备费用)、项目法人管理费、余物清理费等相关费用。其中项目法人管理费按批复的可研估算对应费用的50%计取。
变更总价为招标人提出的变更(包括对智能化产品的新增要求等超出原可研范围的变更),或由中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不在原可研范围内)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的变更,经审批程序确认后,引起的合同价格变化,产生的合同价格变更费用。除招标人提出的变更外,工程可研报告包含的内容,一律不得增减。变更中涉及的共同采购设备参照共同采购设备结算方式执行。
共同采购设备结算价=结算数量(结算数量为可研报告中数量)×共同采购设备结算单价+卸车费和保管费(卸车费和保管费=设备合同价×0.7%),共同采购设备结算单价=应用于本项目共同采购设备的框架招标采购单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
2 | 2018年以来有相关类似(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 |
3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由1家公司作为牵头单位联合组成,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全体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投标。 |
4 | 投标人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没有不合格记录,且未被工程所在地政府、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海南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
5 | 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 个自然日。 |
6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
7 |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许可。 |
8 | 项目经理(负责人)的要求:从事电力相关工作6年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②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执业资格,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
9 | 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工程师职称及以上。 |
10 | 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从事电力工程设计6 年及以上。 |
11 | 采购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职称及以上,从事招标、采购工作3年及以上。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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