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5MW机组相关蒸汽、供热及公用系统配套改造项目蒸汽管道采购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在富拉尔基发电厂(一下简称“富发厂”)#4、5、6机组冷段再热器引接蒸汽管道,在富发厂主厂房内汇集到一根DN350蒸汽管道上,利用富发厂和富热电厂之间已停运的排灰管路路由,新敷设至富热电厂,总长度大约为4.5KM。现对富发厂向富热电厂新敷设工业蒸汽管道采购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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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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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管道采购 |
采购钢管及弯头,包括钢管的加工、检测、试验、储存、运输、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0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至15日分批次供货。
交货地点:富拉尔基热电厂指定位置。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蒸汽管道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系统内单位列为D级供应商。
6.生产制造商可以以自身名义或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生产制造商不得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违反该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代理商应具有所投材料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所投材料的生产制造商应具有压力管道制造许可证。
8.所投材料的生产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须具有2项管径350mm及以上且长度1Km及以上且20#及以上材质无缝钢管供货合同业绩。
所有合同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相应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10.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8-27 15:30到2021-09-0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8-27 15:30到2021-09-0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