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MW/202MWH储能电站送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01MW/202MWh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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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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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100MW至202MWH储能电站送出工程EPC总承包 |
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 |
1000 |
项目概况:在山东省滕州市新源热电原#04 机组关停区域建设一座101MW/202MWh,本期一次建成。计划2021年开工,2021年底建成投产。本工程新建1回110kV线T接至滕北-滕西110kV线路,线路长0.1km,选用630mm铜芯电缆,并改造部分 110kV 滕北-滕西线路,其中240mm2、150mm2架空线改造为300mm2截面架空线(采用同塔双回单侧挂线架设),总长度约1.5km;300mm2电缆改造为截面630mm铜芯电缆,长度约2.4km。电气主接线:110kV 侧规划及本期均出线1回,采用线变组接线。
计划2021年10月开工,2021年12月10日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但2021年12月10日并网发电目标不变。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滕州100MW至202MWH储能电站送出工程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4)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18年~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
5.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提供的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B证,且具备近3年(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110kV及以上送出工程项目经理经历。
7.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应具有3个及以上新建或迁改110kV及以上送电线路项目施工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9-01 17:30到2021-09-07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9-01 17:30到2021-09-0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