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盐寿光15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设计项目招标人为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山盐寿光15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设计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山东省 潍坊市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配合审计合格且缺陷责任期满,完成项目达标创优为止。如达标创优延期,服务期顺延。
2.3 招标规模: 山盐寿光15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设计项目
2.4 招标范围: 山盐150MW光伏发电项目为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羊口镇以西约5公里的菜央子盐场区域,土地性质为采矿用地,场区形状规整、地势平坦,总占地面积约3846亩。
项目按照一个变电站、一条送出线路、两台主变的设计思路,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设计方案,按照功率的10%容量2小时配置储能系统,储能总规模为30兆瓦时,采用租赁外部储能指标。外送线路π接至新能源山东分公司管理的 羊口风电场220千伏海华线送出,送出线路长度约1公里。
投标人负责光伏场站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设计及送出工程(约1km,220kV)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参与并制定该项目设计创国优规划及实施方案。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 山盐寿光15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设计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 山盐寿光15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设计项目
(1)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 山盐寿光15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设计项目
(1)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至少具有5项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9月07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9月15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标段' 山盐寿光15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设计项目'标书金额: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