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吉鲁大安市500MW风电项目系统通讯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大安清洁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现对 吉鲁大安市500MW风电项目系统通讯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大安市龙沼镇;
2.2 规模:500MW;
2.3 建设工期: 2021年9月-2021年12月 ;
2.4 标段划分:华能吉鲁大安市500MW风电项目系统通讯设备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SDH光传输设备、引入光缆、调度交换机设备、调度交换机2M中继板、数据通信网设备、配线设备、站内通信设备、继电保护及故障录波信息管理子站设备、220kV故障录波器屏、220kV线路分相断路器操作箱等(详见设备清单汇总表);
2.6 交货地点:暂定为青岛(指定地点交货);
2.7 交货期:2021年10月1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5套及以上系统通信设备投运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8日9:00起至2021年9月13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