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管廊工程设计变更桩基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管廊工程设计变更桩基工程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管廊工程设计变更桩基工程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煤制油项目管廊工程设计变更包含煤制油厂区内和厂区外两部分。煤制油厂区内通过对现有管廊进行加固和管位扩建等措施进行改造,厂区外新建管道、管廊。建成后将煤制油项目工艺物料和公用工程物料输送至下游项目,将费托产物转化成高端精细化工产品。施工图审查已完成。
招标范围:管廊工程设计变更桩基工程,桩型采用600mm旋挖灌注桩,桩基数量约912根,有效桩长混凝土浇筑量2755立方,钢筋量186吨,桩基延米工程量约10388米。混凝土采用C35,钢筋主筋采用HRB400钢,箍筋采用HPB300钢。
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桩基工程的所有施工,含成孔、钢筋笼制作、运输、安装,砼浇筑和养护等,不包含破桩头工作。
(2)负责探明桩基施工区域地下设施,以及地下、地上成品保护工作。
(3)负责成孔所发生的土方(包括桩机站位区域土方平整)及因施工过程中的土方倒运、外运、回填及平整等工作。
(4)负责桩基检测的所有配合工作,包括检测用的桩头开挖、破桩头、桩头打磨、施工材料及机具等。
(5)负责桩基成孔的安全硬围护、成品保护,配合桩基检测及缺陷整改工作。
(6)负责桩基施工区域的草皮及建筑垃圾清运等工作。
(7)负责交工资料整理、移交,并配合招标人完成验收工作。
2.2其他:项目单位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园区内。
计划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7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煤制油项目管廊工程设计变更包含煤制油厂区内和厂区外两部分。煤制油厂区内通过对现有管廊进行加固和管位扩建等措施进行改造,厂区外新建管道、管廊。建成后将煤制油项目工艺物料和公用工程物料输送至下游项目,将费托产物转化成高端精细化工产品。施工图审查已完成。
招标范围:管廊工程设计变更桩基工程,桩型采用600mm旋挖灌注桩,桩基数量约912根,有效桩长混凝土浇筑量2755立方,钢筋量186吨,桩基延米工程量约10388米。混凝土采用C35,钢筋主筋采用HRB400钢,箍筋采用HPB300钢。
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桩基工程的所有施工,含成孔、钢筋笼制作、运输、安装,砼浇筑和养护等,不包含破桩头工作。
(2)负责探明桩基施工区域地下设施,以及地下、地上成品保护工作。
(3)负责成孔所发生的土方(包括桩机站位区域土方平整)及因施工过程中的土方倒运、外运、回填及平整等工作。
(4)负责桩基检测的所有配合工作,包括检测用的桩头开挖、破桩头、桩头打磨、施工材料及机具等。
(5)负责桩基成孔的安全硬围护、成品保护,配合桩基检测及缺陷整改工作。
(6)负责桩基施工区域的草皮及建筑垃圾清运等工作。
(7)负责交工资料整理、移交,并配合招标人完成验收工作。
2.2其他:项目单位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园区内。
计划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7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桩基施工的合同(合同内容应为旋挖灌注桩工程)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工程范围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桩基施工的合同(合同内容应为旋挖灌注桩工程)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工程范围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22 17:30:00。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22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