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本招标项目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个人授信业务外包催收服务商项目(第二包)(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0623-2175N3109128,项目业主为中国银行股份 湖南省分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
1.2.2招标范围:仅对非诉催收外包开展采购,此次采购6家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非诉类催收工作的专业催收公司或律师事务所。对银行卡的诉讼类催收,由二级机构从省行法律与合规部已准入的外聘律师库中直接选聘使用,不再另外选聘律所。
1.3 服务期限:两年。
1.4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包号:
第二包:全辖银行卡非诉讼类催收外包公司或律师事务所(6家)
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有效的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独立法人且成立时间不低于三年(含)以上,且具有两年以上的催收实务操作经验。
2.2催收外包服务商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须向我行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并须自行配备满足催收业务需要的各类办公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办公桌椅、
2.3具有熟悉信用卡业务知识的常年法律顾问和8名及以上专职业务人员,须提供法律顾问聘书和律师从业执照影印件,须提供专职业务人员劳动合同、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从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2.4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或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控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具有详细完整的催收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
2.5须在本行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经验,具有在国有商业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等)提供类似服务项目(信用卡催收、个人贷款催收)的成功案例。
2.6催收外包服务商及其主要控制人/股东近两年内未发生过被监管部门通报、处罚或被媒体曝光事件,须提供相关承诺。
2.7催收外包服务商须能满足向我行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基本要求,并愿意接受我行的持续管理、业务辅导、专项培训、绩效监督。
2.8催收外包服务商应设置符合我行要求的应急预案,须与我行应急预案管理要求相适应,该预案须有效规避或缓释因突发状况造成的潜在风险。
2.9催收外包服务商须具备严格的客户信息及银行信息保密守则和相应保密措施。催收数据须以安全方式进行传输。
2.10催收外包服务商如为律师事务所,该服务商须已入围我行法规条线律所库,须满足我行对催收外包服务商所提出的全部要求。
2.11禁止与我行有合理理由怀疑其涉嫌洗钱行为的机构开展催收外包业务合作。具体参照《中国银行股份 银行卡业务反洗钱工作指引(2019年版)》执行。
2.12根据我行数据保密性要求建立数据传输专线,公司需有相应技术生产管理系统,统筹对数据、催收质效、催收档案等信息的安全管理。按照我行数据质量、时效要求及时传输相关档案和数据信息,对本机构催收记录有及时开展智能重检和后评价的技术条件。
3. 入围方式:资格预审
3.1资格预审程序
(1)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即全部入围。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
3.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3日10时00分。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地点为: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2楼相应标室)。
3.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至 (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4楼1411室)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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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