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司邯热公司石灰石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北公司邯热公司石灰石采购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河北公司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位于邯郸市丛台区电厂街30号,距离107国道 1.5公里,经邯郸市北环路可到达。脱硫制浆系统为三台机组公用,脱硫制浆系统有MQS-T2460湿式磨机两台(生产能力10t/h),用于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中石灰石的粉磨,制成石灰石浆液后供脱硫系统使用
招标范围:根据脱硫系统需要,需采购石灰石50000吨。
交货期:暂定2022年01月01 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可以为代理商或生产商;若是生产商,需要具有采矿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是代理商,需要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的代理资质授权书和生产商的采矿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灰石供货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其中一项石灰石的供货量不低于5万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范围、规格参数等信息,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若是代理商,需要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的代理资质授权书和生产商的采矿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30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