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辽宁庄河核电项目海冰调查观测研究专题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辽宁庄河核电项目海冰调查观测研究专题技术服务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作为辽宁庄河核电项目海冰调查观测研究专题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项目名称:辽宁庄河核电项目海冰调查观测研究专题技术服务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辽宁庄河核电项目海冰调查观测研究专题技术服务,详细需求见招标技术附件《辽宁庄河核电项目海冰调查观测研究专题技术任务书》(13FW026-水KY-JR04 Rev.A PRE)。
2、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外业工作于2021年启动,周期涵盖整个冰期,若2021年属轻冰年,则外业时间经甲方确认后顺延至202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备海洋工程勘察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近5年内承担类似海洋工程海冰调查的工作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题实施能力;
(4)通过HAF003及其有关安全导则或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投标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施工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交付物,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近5年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8)近3年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集团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9)近5年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全天)。
*一、项目名称:辽宁庄河核电项目海冰调查观测研究专题技术服务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辽宁庄河核电项目海冰调查观测研究专题技术服务,详细需求见招标技术附件《辽宁庄河核电项目海冰调查观测研究专题技术任务书》(13FW026-水KY-JR04 Rev.A PRE)。
2、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外业工作于2021年启动,周期涵盖整个冰期,若2021年属轻冰年,则外业时间经甲方确认后顺延至202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备海洋工程勘察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近5年内承担类似海洋工程海冰调查的工作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题实施能力;
(4)通过HAF003及其有关安全导则或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投标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施工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交付物,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近5年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8)近3年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集团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9)近5年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全天)。
联系人: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工:手机 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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