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甘肃公司永靖县十四五第一批13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工程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406804,招标人为 甘肃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永靖 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永靖县“十四五”第一批130MW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甘肃省临夏州永靖县城西北约28km处新寺乡,新寺乡场区紧邻X381 县道,交通较为便利。工程区地形为山坡,整体高度落差不大,坡度相对平缓,平坦,地面附着物较少,属于国有荒地,开发利用条件优越。
本工程新建110kV 升压站一座,光伏场区以8回35kV电缆接入110kV升压站35kV 侧母线,35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以一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刘塬变,送出线路长度约30.1km。接入系统方案以电力部门接入电力系统设计批复为准。
2.1.2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投标方在满足本项目光伏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满足“领跑者”认证要求、第1年功率衰降≤2.5%,之后每年衰减不超过0.45%,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材料工艺质保不低于10年。电池组件峰值功率不小于535Wp,组件为单晶双面光伏组件且为同型号、同规格的前提下,开展容配比、直流侧电池组件数量的设计方案、设备采购、安装等工作。
1)本光伏项目的所有设备采购(包含组件的所有设备)、建筑工程及安装调试工程、集电线路、视频安防系统、交通工程、水保恢复施工和光伏电站整个围栏、施工临时用电、用地征地手续办理、施工临建搭设、管理、场地平整、附属工程等。
2)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和所需的专项设计以及审查。
3)项目水保、环保、地灾评估、维稳评估、林评、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档案、职业卫生健康、项目启动等各阶段验收以及相关合同签订、费用缴纳;项目场地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弃土场恢复方案编制;配合业主完成土地流转工作。
4)设备采购(包含光伏组件及所有设备,含设备监造、运输、装卸、保管、倒运,以及光伏组件的卸车、保管、二次倒运等)、施工、调试、试验、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验收、质保期服务及配合结算、决算审计等全部工作。
5)满足集中监控接入要求,无偿提供全量数据(含:控制点数据)接口进行发布并完成数据接入联调工作,并通过IEC104标准协议或modbus协议送至接入生产运营集中监控中心相关平台。协助完成其他数据采集和接入的相关工作(详见技术要求)。
6)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工程范围内的档案资料整理,并配合完成档案验收及整改,最终经招标人归档。
7)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并网发电的全部工程。
本工程计划 2021 年12月 30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2022年 2月28日前通过360h 试运行;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决算;2022年7月30 日前完成所有专项验收。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光伏场区分界点说明:
1)35kV集电线路以接入开关柜的35kV电缆头为界;
2)光伏场区视频监控系统提供摄像头及光纤,接入升压站视频监控系统后台。
2.1.3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56天
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21年11月5日
计划工期结束时间:2021年12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
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通知确定。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甲方、合同乙方和监理三方盖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注: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注: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0-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0-18 17: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