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束辐照技术处理废水中试装置研发及现场试验验证
二、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电子束辐照技术处理废水中试装置研发及现场试验验证项 目,详细需求见招标技术附件《电子束辐照技术处理废水中试装置研发及 现场试验验证任务委托书》 。
进度要求:签订合同后 32 个月,2024 年 06 年 30 日前完成。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 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能力,并能按招标 文件的要求供货/提供服务,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 、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4 、 近三年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 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集团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 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5 、 近三年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 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6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 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 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同一产品的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同一产品的不同代理商之间。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 段投标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 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7 、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8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10 、 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其他资格。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 购买。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10 月 15 日 9:00 至 2021 年 10 月 21 日 17:00 。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