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一般固废处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505674,招标人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1个标段,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
处置05废橡胶制品(含钢丝),预计三年总量3000吨;处置03废木制品、06废塑料制品、07废复合包装、14废电器电子产品、99其他废物(原水、除盐水处理用树脂,空硒鼓,空滤,干燥剂,消防带,孔网钢塑管,玻璃钢管),预计三年总量450吨;由处置单位按照合同统一回收处置。
2.1.2工期要求:合同期为三年,服务期计划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根据实际情况每一批次要求在接到甲方通知三日内进行处置,预计分15批次处置。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一般固体废物相关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验收合格文件、排污登记表或排污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一般固废回收处置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0-18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0-25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