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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备灾点防汛物资及救灾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1-10-21     来源:%E4%B8%AD%E5%9B%BD%E7%94%B5%E5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西安市灞桥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备灾点防汛物资及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潜在的响应单位可在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获取采
西安市灞桥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备灾点防汛物资及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潜在的响应单位可在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0-28 15: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Y2021/3-272
2、项目 3、预算金额:287000元
4、最高限价:287000元
5、采购需求:西安市灞桥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备灾点防汛物资及救灾物资采购,1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自用。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响应单位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响应单位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4)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响应单位参与。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0-20 17:00:00 止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10-28 15:00:00

六、其他补充事宜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k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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