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司九江公司煤码头干灰泊位改建工程配套输煤系统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九江公司煤码头干灰泊位改建工程配套输煤系统工程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从滨江大道南侧T1转运站(含T1转运站)开始至电厂三、四期输煤系统,范围包括且不限于:施工区域勘测、新增煤炭输送系统、项目建设期间临时煤炭输送系统、转运站及栈桥、地下廊道加固、供配电、照明、系统控制、消防系统、给排水、通风、除尘等设施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运行调试、安全设施配置、竣工验收、质保、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拆除还建(T1转运站周边建筑以及影响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拆除和还建)、拆除清运等。
①勘察:上述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包括详勘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和施工期内后续服务2个阶段,必须能满足工程各阶段设计精度、深度要求和有关规范技术要求。
②设计:根据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上述工程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和施工期内的后续设计服务;具体专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布置、竖向布置、输煤系统(含煤炭输送系统)、视频监控(纳入全厂)、电气供配电、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给排水及供电照明、消防、通信、控制、环保、绿化、暖通抑尘除尘节能、生产、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建筑工程、建筑物的装饰装修、安全设施配置、原有建构筑物加固、T1转运站北侧填筑广场、拆除和还建及其它生产及辅助建筑配套工程设计和#308B斗轮机、#308B皮带机及#301A、B皮带机的配套检修(恢复三期机组入炉煤运行功能),拆除#108皮带机栈桥时,须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下面原有的配电室遭到损坏,同时包括对上述原有配电室的屋顶制作、外墙的粉刷出新。
③设计阶段专项、专题工作。
④设备采购: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的输煤系统工艺设备以及水、电、信、暖、照明供电、消防、控制、环保、暖通、除尘、智能巡检机器人等设备选型及采购包括临时设施,以及#308B斗轮机、#308B皮带机及#301A、B皮带机的配套检修(恢复三期机组入炉煤运行功能)的设备供货。
⑤施工: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修复以及保修任务。
⑥施工手续办理及竣工验收工作。
建设内容:
上述工程设计范围内施工、安装,包括项目建设期间临时煤炭输送系统、拆除还建设施、转运站及栈桥、地下廊道加固、T1转运站北侧填筑广场、水电信暖控设备设施、消防设施、道路、管沟、绿化等工程的施工、安装以及#308B斗轮机、#308B皮带机及#301A、B皮带机配套检修(恢复三期机组入炉煤运行功能)。拆除原5、6、7、8号转运站,拆除原#106、#107、#108、#109皮带机及栈桥(拆除#108皮带机栈桥时,须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下面原有的配电室遭到损坏,同时包括对上述原有配电室的屋顶制作、外墙的粉刷出新),对原#106皮带机隧道进行整固和栈桥段的拆除改造[包括施工区范围的树木移栽(负责施工用地向行政管理部门的报批报建手续,使建设行为具有合法化)、地面建筑的拆除和还建等]。对原一期输煤系统(#114、115栈桥及转运站)老旧建筑拆除等,并对拆除部分的建筑物垃圾进行清运。
2.2其他:工期:总工期约11个月,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审查,以及临时卸煤设施设备和建设范围内的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或煤炭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需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3】业绩要求:201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个火力发电厂(含输煤系统)EPC业绩或单独输煤系统的EPC总承包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含输煤系统)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联合体业绩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须至少提供201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2项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设计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且联合体中的施工方至少提供201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2项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注:设计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的落款日期为准。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则以最后的日期为准。联合体各方业绩的工程规模、结构型式、证明材料、有效期等要求均与前款相同。
如以上业绩材料中没有载明的,投标人可以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业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或发包人业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取消投标资格等情况;未被省级及以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或发展改革部门等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行政区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处罚期内。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类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负责人有效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8】施工机械设备:投标人拟投入到本项目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满足施工安全、质量、工期等要求。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除上述的项目经理、设计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负责人、输煤专工、土建专工等)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
【10】采购货物要求:满足设计技术规范及工程进度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可组成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必须以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个。
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能力。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0-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1-03 16:30:00。